我校为落实温州市教育局《2011年温州市直属和鹿城区属部分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引导我校多样化办学,促进学生发展和个性发展,特制定2011年温州外国语学校特长生招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 招收条件: 1、以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和鹿城城区应届毕业生为主。 2、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声乐、田径特长。 二、招生名额: 声乐特长生30名(限女生);田径特长生5名(男生2名,女生3名)。 三、报名时间:6月25日— 月26日 四、材料审核与时间: 声乐特长生时间:7月2日—7月3日 田径特长生时间:7月2日—7月3日 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人数来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五、报名方式: 1、报名系统将会在 2、如确实不能在网上报名的学生,请于6月26日下午14:00——17:00到温州外国语学校机房报名。 3、下载特长生报名表并填写完整:
六、特长生时需上交材料: 单寸免冠照片两张;纸质特长生报名表;各级各类获奖;毕业;户口本或产权证(鹿城区);五年级、六年级上的单。(以上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七、招收办法 (一)材料审核与面试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学校将组织对学生品学以及专项水平进行面试。 (二)声乐特长生办法: 轮:(1)听音模唱、声音能力 (三)田径特长生内容: 1.素质(权重60):所有学生必测
100米、立定跳远、身体形态(身高、体重、下肢长A、指距) 2.专项(权重占40):考生在以下项目中自选一项 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3公斤)。
(四)录取办法 1、择优认定,确定预取名单。 2、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3、 4、公示结束后,学校和被录取学生签订确认书。参加本次特长生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签订书,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特长生资格。 5、确认录取名单报市教育中招办备案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学生不再参加辖区分配和其他学校的招生。 6、市直属民办学校七年级特长生按成本收取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