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014年丽水市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公告(30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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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丽水市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公告(300 名)

:55| 发布者: 万学金路| 查看: 44| 评论: 0

摘要: 丽水市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的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实施我市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计划2014年全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 ...

丽水市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的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实施我市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4年全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 名。其中面向院校和涉水类专业择优选聘57 名(其中涉水类专业47 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含我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243 名(其中涉农类77 名,城镇化建设类71 名,电子商务类48 名)。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具体选聘计划、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当地公告,可登录各县(市、区)门户网、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丽水经济开发区门户网查询。

二、选聘对象

1.择优选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11、985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类专业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2.公开选聘。须具有丽水市范围内常住户籍(以2014年4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丽水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丽水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公开选聘中其他专业岗位要求中共党员。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选聘方式与程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组织面谈、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我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直接经体检、考核予以聘用。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5日9:00至5月5日17:00。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在浙江人事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报名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6日至5月6日。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情况,未通过人员可于5月5日24:00前进行改报。

3.缴费确认

时间:4月26日9:00—5月7日12:00。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公开选聘笔试人员须缴纳40元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8日至5月30日

5月18日前,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对面谈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承认的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公示后确定终录取人员名单。

5.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6月8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和,统一设在丽水市区。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为100分,根据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在6月3日至7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否则不得进入。笔试可于6月13日起登陆各县(市、区)门户网、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丽水经济开发区门户网查询。

(2)资格复审

时间:6月19日前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根据笔试,从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在规定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承认的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其他专业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3)面试

时间:6月21日上午9:00开始,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为100分,合格为60分。分别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6月19日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所报考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4)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合成计算总。计算公式为:总=笔试÷2+面试÷2。若总相等,以笔试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总从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出聘用通知书。拟聘用对象收到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说明事项1.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4.聘用期间生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才服务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6.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生。

7.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生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选聘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当地选聘公告。


附:

丽水市2014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表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4月24日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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