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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春华会计培训学校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 每小题1分, 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 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

1、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是( )。
  A.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的
  B.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C.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支出数额的
  D.地方各级因上级增加不需要本级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算调整。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支出数额的;(4)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2、某事业单位拟采购一种特定的技术服务,经向社会公开招标没有合格标的,在此情形下,根据《采购法》的规定,该事业单位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
  A.询价
  B.邀请招标
  C.竞争性谈判
  D.单一来源采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采购的方式。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和形式。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AC错误。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选项B错误。股东会会议由出资较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选项D正确。

 

4、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B.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C.公司董事不得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选项A错误。


5、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

  A.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监高。

6、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

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根据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中,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8000万股,则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8000*5=400)万股,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选项C错误。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选项D错误。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是( )。

  A.建筑公司员工接受本公司的工作任务设计建筑图纸

  B.客运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C.运输公司为灾区提供免费运输救灾物资的服务

D.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视同销售。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选项ABC错误。

8、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电信服务。2016年7月,甲公司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公司对不同种类服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4.8  B.15.8  C.19.8  D.30.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试点应纳税额计算。基础电信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当月的销项税额为100×11+80×6=15.8万元。

9、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销售服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20万元;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该布料购进价20万元,同类布料不含税销售价为30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46.5  B.49.9  C.51.6  D.54.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2)销售服装时不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计算销项税额;(3)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20)÷(1+17)×17=46.5(万元)。

 

10、某超市2013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9万元;2014年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超市在计算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 )万元。
  A.25    B.28  C.30  D.3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2013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1000×2.5=25(万元),2013年只能扣除25万元,4万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2014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1200×2.5=30(万元),28万元均准予扣除,13年尚未结转的4万元中可以在限额内扣除,因此2014年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8+2=30(万元)。

 

11、甲公司2016年销售为22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60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11  B.60  C.36  D.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较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的5‰。销售的5‰=2200×5‰=11(万元),60×60=36(万元);因此本题选项A正确。

12、某企业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万元。
  A.5   B.2.4  C.1.5   D.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益性捐赠的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12=2.4(万元)。

13、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5年该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总额14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15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总额核算正确,但成本费用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用以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25。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12.5  B.11.6  C.8.75  D.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额×应税所得率=140×25=3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5×25=8.75万元。

14、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A正确。

 

15、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另有约定,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购买权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购买权的,视为同意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购买权的,不得转让。因此选项B说“视为同意”是不对的。

 

16、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为1.2亿元人民币,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关于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的规定的是( )。
  A.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B.该公司债券的拟发行额为人民币4 800万元
  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修建职工活动中心
  D.该公司较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选项C是不符合规定的。

 

17、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
  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收购。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因此选项A的说法不符合规定。

 

18、2014年10月,向某为自己18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2017年向某的儿子因抑郁自杀身亡,向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B.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19、下列关于票据伪造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票据被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B.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可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C.出票人假冒他人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票据伪造
  D.票据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伪造。票据伪造中,伪造人与被伪造人均不承担票据责任,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20、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期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销。有下列情形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21、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若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则以“较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且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履行。该方式是( )。

  A.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

  B.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

  C.有利于债务人的方式

D.有利于总体经济效益的方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23、甲从乙银行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合同,丙以人身份在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合同,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债权,因为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和质权的设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条款,但是,人在主合同上以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成立,本题中合同已经成立,有权主张债权;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并未交付轿车,故质权未设立,不能主张质权。选项BCD错误。

 

24、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

  B.应由乙承担

  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提存的法律效力。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题目中,甲是债权人,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甲承担。

 

25、某商场为促销健身器材,贴出告示,跑步机试用一个月,满意再付款。王某遂选定一款跑步机试用。试用期满退回时,该商场要求王某支付使用费200元。下列关于王某应否支付使用费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王某应当支付部分使用费,因为跑步机的磨损应当由王某和商场共同负担

  B.王某应当支付使用费,因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C.王某应当支付使用费,因其使用跑步机造成磨损

D.王某不应当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对此未作约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试用买卖。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6、李某与赵某口头约定,李某将其房屋出租给赵某,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100元,每月的较好天交付该月租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租赁合同无效

  B.该租赁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该租赁合同有效,租期为1年

D.该租赁合同有效,但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7、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辖时,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专利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知识产权法院、较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选项B: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较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8、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①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选项A);②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选项BC);③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29、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较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较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30、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适度举借债务,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特定支出。该特定支出是( )。
  A.公益性资本支出
  B.工资福利支出
  C.商品支出
  D.服务支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举债。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除前述规定外,地方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 每小题2分, 共30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

1、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A选项大于1/10,C选项大于1/3,因此A、C选项是符合规定的;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因此D选项错误;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年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B选项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是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

  A.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B.公司合并、分立的

  C.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甲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企业关联方的有( )。
  A.甲企业的副经理林某
  B.甲企业经理的同学陈某
  C.甲企业的职工李某
  D.甲企业财务负责人的配偶王某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与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本题中,甲企业的副总经理林某属于本企业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配偶王某属于本企业管理人员的近亲属。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口货物中,免税但不退税的有( )。

A.计划内出口的石油  B.避孕药品  C.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D.古旧图书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免税不退税政策。计划内出口的石油不属于免税不退税,计划内出口的卷烟才是免税不退税。因此选项A不选。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额 
  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收到货款或索取货款凭证的日期确认的实现
  C.被投资企业以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投资企业应作为股息、红利,相应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D.接受捐赠,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的实现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确认的实现。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的实现,选项B错误;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选项C错误。

 

6、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入伙和退伙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C.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1)选项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选项D: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7、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
  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
  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
  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
  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 )。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B.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C.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D.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的公开发行。有下列情形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无论是否超过200人)(选项AB);(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选项C);(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选项D)。

 

9、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
  A.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B.公司较近3年连续亏损
  C.公司董事长辞职
  D.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的暂停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较近3年连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甲公司收购乙上市公司时,下列投资者同时也在购买乙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与甲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投资者有(  )。
  A.甲公司董事杨某
  B.甲公司董事长张某多年未联系的同学
  C.甲公司某监事的母亲
  D.甲公司总经理的配偶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与投资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11、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
  A.投保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B.投保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
  C.投保人在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的
  D.投保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不属于投保人违背较大诚信原则。

12、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人身份订立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错误;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合同成立,选项B错误;当事人对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选项C错误、D正确。

 

1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的有( )。

  A.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B.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法人分立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D.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AB不是法定解除的情形。

 

1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名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选项A动产已经交付,因此不得主张撤销。选项B属于救灾,不得主张撤销。选项C属于经过公证,不得主张撤销。赠与人在赠与之前不能以受赠人未履行义务为抗辩,因赠与义务在先,但在赠与后如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选项D错误。

15、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仲裁的有(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仲裁
  B.因一方违约而被相对人依法解除的买卖合同中包含的仲裁
  C.当事人就继承纠纷约定仲裁的仲裁
  D.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效力。仲裁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的效力。选项B不属于无效仲裁。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 每小题1分, 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 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 答题错误的扣0.5分, 不答题的不也不扣分, 本类题较低为零分)

 

1、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2、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须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

3、甲公司签发一张由自己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并签章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在该票据到期日后5天内向甲公司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此时,丁公司只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行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5、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

6、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和培训费等,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7、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8、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并且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

9、当事人转让专利权的,专利权的转让自交付专利之日起生效。( )

10、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

 

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程序。

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背书。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此时丁可以向甲、丙追索。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责任;乙对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企业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者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者变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6、『正确答案』√

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的特别规定。

9、『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0、『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采购。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7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2018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较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2) 、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3)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题目中担保金额4000万元,超过总资产1亿元的30,应当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题目中乙公司是甲上市公司较大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属于“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出席会议的6个董事中有4个是关联董事,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2016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2017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8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另有约定除外。题目中合伙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该题针对“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该题针对“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该题针对“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8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边远地区的,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2) 、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3) 、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3、、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事项(1)中,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58.5÷(1+17)×17=8.5万元。

【该题针对“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确定及其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事项(2)中,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设有两个以上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移送其他用于销售,但相关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本题是从珠海移送到了上海和深圳,属于视同销售,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250+300)×17=93.5万元。

【该题针对“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确定及其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该题针对“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确定及其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小题,共12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2015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2016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8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合同,不应当承担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在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 、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 、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主张全部抵押合同无效不成立。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该题针对“合同的和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开庭前提交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甲公司在开庭前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法院继续审理,甲公司不能再主张由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该题针对“合同的和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条款,但人在主合同上以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合同也成立。

【该题针对“合同的和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人身份订立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题针对“合同的和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陈某的抗辩(3)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题目中是债务人甲公司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抵押物受偿。

【该题针对“合同的和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李某应当在抽逃出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的和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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