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企业经营日益化,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作为实现和完成这一过程的执行者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需要不断的完善和自我!而且人力资源行业已成为目前职场上的热门职业,人力资源职业资格推出不久,广受业内人士的认可和欢迎,被誉为"发展势头好的"。根据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07年始,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才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目前人力资源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统考人数多的职业资格。
- 适用对象
- 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兴趣、有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各行业从业人员
- 培训目标
- 严格按照人力资源部和社会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辅导,掌握员工任用、劳动关系、企业培训、薪资福利保险、职业生涯规划、绩效管理、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系统采集数据、分析、起草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提出计划方案、改进现行管理制度,还包括:组织文化、变革与发展、企业EAP等,终促进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取得职业资格。
- 报名事项
- 写培训认证登记表,单位开具1份相关岗位从业年限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毕业(提供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正面免冠二寸彩照6张。
- 培训时间
- 待定
- 时间
- 2012年5月(统考日)
- 收费标准
- (一级/技师):5800元
- 报考条件
-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 4、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 5、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 (备以上条件者均可)
- 颁发
- 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部和社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该通用、上岗有效、出国公证有效,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 授课地点
-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428号四楼(温州大道和富春江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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