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职改办〔2010〕11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为了培养开发更多人才,适应我市工程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我市实现“第三次跨越”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工程系列中,开展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按现行评审政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条件报名参加评审。
二、评审专业
建筑管理、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市政道桥、园林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者。
(二)助理工程师: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或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
(三)工程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上(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专业不对口的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专业不对口的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者。
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需的外语暂不作要求,但未满45周岁的申报中级资格评审人员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至2010年12月底。
四、申报材料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二)《晋升()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中级一式5份,初级一式12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突出;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四)身份证、学历、资格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
(五)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书一份;
(六)一寸半身免冠近照3张;
(七)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材料要求使用统一格式,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不具备规定学历初级评审申报资料
不具备规定学历中级评审申报资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隐瞒)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取消,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并3年之内不准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提供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
(一)报送时间:6月15日-30日;
(二)报送程序:申报人员材料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审核同意后,市属单位申报人员报市建设局职改办(工程二);各县(市、区)申报人员报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申报中级的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报市建设局评审组织办公室,市建设局评审组织办公室将《评审对象花名册》一式两份(中文仿宋体,附软盘)及资格审查情况送市职评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温州人才大厦裙楼803室),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
六、培训科目及组织
培训科目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门课。中级及市属单位初级的教材、培训和工作由市建设局职改办会同市职改办确定和组织;各县(市、区)的初级由当地建设局职改办会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确定和组织。培训结束后分专业进行理论,将作为量化评价的内容。具体培训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评审办法及组织
资格评审以量化评价形式,采用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从到低分择优通过,不高于80。
各县(市、区)、市建设局评审组织办公室在召开评审会议前15天将要求组建专业组的报告,连同《要求召开评审会议的函》分别报各县(市、区)、市职改办,经各县(市、区)、市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建设局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通过的名单(中文仿宋体,附软盘)(中级评审通过人员还需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公布评审结果的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好专业组和评委会意见)等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事部门审签公布(公布前须公示5天)。公布后,各县(市、区)、市建设局评委会办公室在15天内将颁发任职资格名单(中文仿宋体,附软盘)报各县(市、区)、市人事部门办理资格。
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今后是否开展这项工作由市职改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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