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学会计多少钱

wenzhou6
2019-03-03 浏览270次

【温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0577-  , 仁和会计教学特色系统性、性、实用性三驾并驱,仁和教学拥有系统性、性、实用性三大特色,为学员在会计行业的发展和职业规划护航;综合应用能力强,适应社会需求,造就学员成为行业多面手。更多课程详情及预约免费试听体验课请联系值班老师!!

员工当月工资除外,取得的其他税后奖金,如何合并进工资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实用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员工当月工资薪金9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45元,另外公司又奖励其税后的科技奖6000元(净领额),当月合并怎样计算其个人所得税?

  目前,总局对企业负担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文件涉及以下两个: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四条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征办法问题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规定:

  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处理

  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人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的处理

  (一)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应将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含税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中“不含税额”替换为“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额”,同时将速算扣除数和税率二项分别乘以上述的“负担比例”,按此调整后的公式,以其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款。即: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文件仅对单位为员工定额负担税款(如单位负担200元),定率负担税款(如单位负担20)明确了计税方法,但对问题所诉负担一定的税款没有明确规定。

  此种方式下,会有两种计算方法。假设均不考虑社保等扣除项目。

  较好种,先全部计算税后所得,再计算税前所得、应纳税额,从而得出企业负担税额:

  9000元工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后员工取得税后所得为9000-〔()*20-555〕==8455.

  全部税后所得为8455+6000=14455,即不含税额。按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为:(-1005)/(1-25)=13266.67

  应纳税额为:13266.67*=2311.67.

  员工净所得:15000-2311.67=12688.33.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2311.67-545=1766.67

  第二种,先全部计算税前所得,再计算应纳税额,从而得出企业负担税额:

  6000元净所得换算成税前所得为(此时理论上不能减3500费用,因3500费用只能扣除):

  设税前所得为X,那么6000=X-(X*20-555)

  解得X=6806.25

  或:6000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因不再扣除3500元费用也即税前所得)为:()/(1-20)=6806.25

  税前所得合计为9000+6806.25=15806.25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5806.)*=2071.56

  员工净所得:15000-2071.56=12928.44.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2071.56-545=1556.56

  如果可以扣除3500费用:

  设税前所得为X,那么6000=X-〔(X-3500)*10-105)〕

  解得X=6161.11

  或:6000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为:()/(1-10)=2661.11

  6000部分应纳税额为:2661.11*10-105=161.11

  6000部分税前所得为:6000+161.11=6161.11

  税前所得合计为9000+6161.11=15161.11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5161.)*=1910.28

  员工净所得:15000-1910.28=13089.72.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1910.28-545=1365.28

  基于此,不同的计税方法,个人应纳税款及企业需要负担的税额是有差异的,总局应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以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及企业单位依法执行。

  来源:每日税讯精选 作者:何晓霞

课程安排时间:

白班、晚班、业余制班、周末班、一对一定制课程(详情请咨询顾问)

白  班:8:30-16:30 (周一至周五白天时间段选择)

全日制:8:30-11:30/13:40-16:30 (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

晚上班:18:00-21:00

周  末:8:30-16:30(每周六或周日全天)

具体上课时间学员根据自身时间安排选择报班。

课程周期:

课程周期长短以学员实际所报班级为准,一对一课程和培训老师沟通安排。

课程收费:

因学员自身基础和所要学习达到的程度、报班时间长短等客观因素不等,我们开设有不同的班级,费用有所区别,费用以学员所报班级为准,学员根据自身要求选择报班,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老师。

不同时间校区有不同的优惠活动,详细优惠以当时参加的优惠活动为准。

预约试听体验课程:

学员如需参加体验课程,至少需一周和顾问预约体验课程,提供给顾问参加学员姓名+电话+课程+所在地区,顾问会及时登记预约就近校区体验课程,预约后顾问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通知学员。

报名须知:

1、外地学员,需食宿,和老师预约沟通。

2、学费不包含食宿费用。(全日制住宿课程除外)

3、校区顾问会不定期回访学员,了解基础情况,请学员配合顾问回访。

4、课程调换或改期,需到校区和课程老师沟通。

5、课程退班退费,学员需到校区办理。(实际情况以校区规定为准)

6、报名完成后保留好报名票据,以及课程老师联系电话,以便后期和老师跟进。

7、优惠活动请和报名老师咨询了解。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如需帮助或了解优惠活动,请在线联系顾问,顾问会及时安排课程老师电话和您沟通介绍!


本页面由主体*机构用户*自行上传,本网不对该页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删除qq:16720809。
温馨提示: 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热线电话:0577-80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