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学会计什么时候开始

wenzhou6
2019-03-03 浏览135次

【温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仁和会计,是中国会计培训的标榜。在九省通衢之地,崛起了一家会计培训行业的品牌——仁和会计教育。它历经十五载风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更多优惠活动请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值班老师!!

为了应对减税的竞争,并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增长,未来,减税降负将成为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大方向。今天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案例,来详解增值税简并税率的实务操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一、增值税简并税率背景

  ◇进一步减税降负

  当前,税收竞争日益激烈,大家都了解,一些上较为发达的经济体,较近已经或拟实施一系列旨在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增强本国税收竞争力的税制。因此,不论是为了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增长,还是为了应对减税的竞争,未来一个时期,减税降负可能将成为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大方向。

  ◇ 进一步完善税制

  从增值税发展实践来看,为了实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目标,各国逐渐追求更为简明的增值税税制,简并税率、减少优惠、拓宽税基已经成为增值税发展的趋势和主流。因此,从规范税制的角度讲,营改增试点推开后,优化简并增值税税率,是我国下一步增值税制度的和方向,这也是增值税立法的要求。

  二、政策要点

  ◇取消13这一档税率

  13税率的适用范围,包括粮食、自来水、图书以及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还有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资料共23类产品

  ◇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一是核定扣除

  维持原方式不变,仍按扣除率和产成品的适用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是凭票扣除

  分清扣税凭证的种类和抵扣力度。

  ◇ 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核定扣除

  较好,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按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以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为扣除率。

  第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扣除率由原来的13调整为11。

  第三,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生产销售其他货物的,按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凭票扣除

  ·购入农产品取得的扣税凭证主要有:

  ·增值税普通发票(仅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抵扣力度

  较好,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的货物: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口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金额*13

  农产品普通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3

  第二,用于除较好项以外的其他货物服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口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金额*11

  农产品普通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1

  第三,以上两项混用核算不清的:

  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3

  进口海关缴款书或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1

  农产品普通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1

  特别提醒:进口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金额是指海关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

  三、纳税申报

  申报表变化

  附表一:原“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 “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 “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附表二: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申报表填写要点——附表二

  ◇本表第1-3栏和第25-28栏: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本表第6栏: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本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本表第8a栏: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为维持原农产品扣除力度不变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案例透析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销售布料30万元(不含税金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棉短绒20万元(不含税),开具了普通发票;本月购进棉花A一批用于生产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1万元;向农业合作社购进棉花B一批用于生产棉短绒,买价5万元,取得免税普通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甲购进棉花C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0.6万元,由于仓库管理不到位,无法确定其用途;向小规模纳税人乙购进棉花D一批用于生产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0万元,税额0.9万元 。

  分析:销项税额=30*0.17+20*0.11=7.3万元

  进项税=10*0.13+5*0.11+20*0.03+30*0.13=6.35万元

  附表一


  附表二


  主表
 


  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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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班:18:00-21:00

周  末:8:30-16:30(每周六或周日全天)

具体上课时间学员根据自身时间安排选择报班。

课程周期:

课程周期长短以学员实际所报班级为准,一对一课程和培训老师沟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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